浮梁:查处一名党员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
省委第三巡视组
4月9日进驻浮梁县开展专项巡视工作以来,浮梁县纪委积极抓好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核实工作,速查速办,已对一名党员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进行立案查处。
浮梁县新平中学七年级(8)班班主任兼语文教师吴建民于2015年3月6日起,擅自增加一节晚自习并收取60名学生补课费7800元。经浮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新平中学分管副校长操文标进行诫勉谈话。县教体局给予吴建民行政记过处分,扣除其三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成清退全部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