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浮梁纪检监察网 >> 工作动态 >> 浏览文章

市纪委市监委:剑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动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切实解决当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怕慢假庸散”等作风突出问题,近日,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与营商环境工作息息相关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围绕政策落实不力、政务服务不优、执法监管不公、整改问题不严、工作作风不实和其他影响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反应强烈、严重阻碍营商环境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专项治理分为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市纪委市监委通过电视台、报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治理公告及举报方式,营造浓厚氛围;自查自纠阶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点从优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阶段,整合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资源,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和人员;完善提高阶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剖析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规律,查找体制、机制、管理、监督中的弱项、短板,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将惠及企业和群众的政策坚决落实到位。要坚持“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境”的理念,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流程再造力度,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尽量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真正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的重要抓手,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腐败和作风问题或专项治理走过场、走形式的,抓一批典型,及时查处曝光,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