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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县监委:精准容错纠错 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效应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点击数:

  “该情况符合市纪委市监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敢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出于公心、担当尽责,没有为个人、亲属、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予以容错情形。”这是浮梁县纪委县监委在容错纠错专题会议上,正在就某名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研究。


  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在6月初市纪委市监委下发有关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后,县纪委县监委梳理相关问题线索,对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同步启动容错纠错程序,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责任,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问题、纠正偏差。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的同时,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县纪委县监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中的认定程序,由案件承办部门依职权主动启动相关程序,并按照调查核实、审核把关、集体研究等有关要求,严谨细致地按照容错纠错程序规范进行。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一事一议”,全面、辩证、发展地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公平公正作出处理。


  “《关于开展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敢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明晰了容错的具体情形,亮出不予容错免责的红线底线,并从程序上进行了规范,为我们严格划出了能与不能、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为私的界限。浮梁县将深入推动从严监督执纪与容错纠错有效统一,用好用活容错纠错,为干事者松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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