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浮梁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浮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曹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5月以来,曹罡在浮梁县城某饭店接受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游戏厅老板郑某的宴请3次,并收受其特产桂圆两斤,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2月12日,曹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浮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乔承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10月,乔承武在浮梁县城某饭店接受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游戏厅老板郑某的宴请2次,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2月12日,乔承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不放松、不止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巩固拓展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