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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五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8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昌江区环卫局原局长李志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昌江区环卫局原局长李志明同意,用公款分别给四位副局长发放购车补贴1.5万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昌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李志明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所发补贴6万元。
    
  浮梁县庄湾乡施家村原党支部副书记余松发违规接待问题。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余松发在担任施家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村委会经济紧张的情况下,仍然请客送礼,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造成招待费偏高,达163940.4元,已结算56129元,至今仍拖欠107811.4元。余松发作为村委会主任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浮梁县庄湾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余松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施家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施家村胜利林场负责人职务。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敛不知止的严肃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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