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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瓷都清风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点击数: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我市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巢冬生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工作餐问题。2021年1月至12月,市畜牧兽医站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19次、超标准安排工作用餐59次。巢冬生作为原市畜牧兽医站站长(2017年7月至2022年3月),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9月,巢冬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乐平市第二中学党总支委员、副校长郑海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支付餐费及烟酒费用问题。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乐平市第二中学工会违规开支餐费23080元,违规购买烟酒费用2812元。时任乐平市第二中学工会主席郑海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11月,郑海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珠山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胡昱华、罗煚违规转嫁旅游费用问题。胡昱华借对市蔬菜水产公司所属房屋进行征收的便利,与征收项目部同事罗煚等人到重庆旅游,并违规要求该公司为其支付部分旅游费用11340元。2022年11月,胡昱华、罗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昌江区人社局一级主任科员肖伊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22年8月,肖伊珍利用负责工资调标工作的便利,违规收受部分单位工资调标业务经办人购物卡、现金和土特产等礼品礼金。2022年12月,肖伊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通报指出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无视纪律,违规超标准安排接待及工作用餐;有的心存侥幸,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支付餐费和烟酒费;有的特权思想严重,违规让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有的贪念作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虽具体情形不同,但都是享乐奢靡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作“耳旁风”,视纪律为“稻草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谨记腐化堕落往往源于小事小节的失守,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防止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硬杠杠。

通报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深化专项整治,对快递送礼、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早发现早纠治,对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健全风腐同查的工作机制。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严肃惩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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