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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佚名 来源: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内部工作网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2日 点击数:

  日前,经中共浮梁县委批准,浮梁县纪委县监委对浮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对个人事项隐瞒不报,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且非法占有挪用未还的公款,涉嫌挪用公款及贪污犯罪。


  王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且非法占有挪用未还的公款,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及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玷污党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浮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浮梁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政开除党籍处分;由浮梁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政简历


王政,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河南睢县人,研究生学历,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8月至2006年2月任浮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股长;


2006年2月至2010年9月任浮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浮梁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其间: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挂职任浮梁县洪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1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浮梁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浮梁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其间: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县集中整治采金采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县集中整治采金采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县集中整治采金采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浮梁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2017年6月至2020年7月任浮梁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21日任浮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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