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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浮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召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点击数:

  1月17日,十届浮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强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天才出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希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马森述的署名文章《把握“六个必须坚持”推动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听取了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各巡察组依次汇报了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报告逐一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各巡察组准确把握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扬斗争精神,做到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开展政治巡察监督,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巡察成效较为明显。


  会议强调,要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不动摇,准确把握巡察政治监督的本质要求,深入剖析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属性,从政治高度梳理问题、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着力纠正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偏差。要深化成果运用,把推动整改作为提高巡察质效的关键环节,坚持巡察日常整改从反馈开始,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巡察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巡后协作配合,做到协同审核、协同监督和协同研判,形成有序街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推动标本兼治。


  会议要求,要深化效果导向,县委各巡察组要做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统一,充分结合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从政治高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对巡察报告进行再斟酌、再完善,做到问题定性精准、事例支撑有力、语言简洁凝练,把突出问题找准,把具体责任查透,把整改建议提实,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指明方向,为县委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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