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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沟通,体现人文关怀,严格教育管理,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激励谈心送关爱、知情谈心架桥梁、诫勉谈话筑防线”的谈心谈话活动,使干部及时感受组织的关怀、帮助和教育,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 相互信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谈话对象及方式
  谈话对象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采取一级谈一级,分级负责的谈话方式。
  1、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主谈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
  2、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和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主谈分管或协管机关室(部)负责人、派驻机构负责人,对口乡镇纪委书记;
  3、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室(部)负责人主谈本室(部)干部;
  4、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主谈所在派驻机构全体干部;
  5、乡镇纪委书记主谈所在乡镇纪委全体干部、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全体成员。
  三、谈话内容
  1、了解干部个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
  3、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
  4、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
  四、谈话原则
  1、以诚相待,开诚布公,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
  2、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
  3、有的放矢,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4、教育疏导,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话对象,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五、有关要求
  1、谈话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可集体面谈,也可个别谈话。谈话时认真填写《浮梁县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登记表》,年中年末分级汇总后交组宣部;
  2、谈话对象要如实反映情况,珍惜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对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对认定存在的不足,要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及时进行整改;
  3、谈话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谈话纪律,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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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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