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浮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浮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浮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浮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浮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县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作出处分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三)负责全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组织协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四)负责省委、市委对我县的巡视、巡察联络工作。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组织和县管干部违反党章及党内法规案件,对重大案件必要时可下查一级,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七)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十一)会同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纪委干部人选;抓好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业务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及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共有编制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事业编制12人;年末实有人数69人,其中在职人员69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中共浮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1210.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210.1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预算总额比去年增加141.83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加以及巡察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10.18万元,比去年支出增加141.83万元,主要由于人员支出、罚没收入成本性支出以及巡察支出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8.38万元,项目支出171.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科目1038.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171.8万元。
按经济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07.5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2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万元。项目支出171.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71.8万元。
3、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10.18万元,较上年增加141.83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8.38万元,较上年增加107.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7.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万元。项目支出171.8万元,较上年增加34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用预算329.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42万元,增长3.91%。
5、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6、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1.11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33.95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行维护费27.16万元,较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中共浮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下载 中共浮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下载 中共浮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出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 填列 2020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8、“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