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浮梁县纪委县监委一人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一人荣获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嘉奖
近日,中共江西省纪委机关、江西省监察委员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浮梁县纪委县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郑江同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对浮梁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刘锋同志予以嘉奖。
郑江,54岁,中共党员,浮梁县纪委县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他长年坚守办案一线,在县纪委县监委四年多时间里,有三年半在留置点度过。他政治立场硬,办案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自律意识强,是敢做敢为敢打硬仗的代表。他协调联系“室组地”组成县纪委县监委第一个协作区,不仅很好地完成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还成功办理了三件留置案件和一起涉黑案件,为探索和规范协作区办案模式积累了宝贵经验。
刘锋,39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浮梁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2022年度浮梁十佳杰出青年。2013年9月参加纪检监察工作以来,他十年磨一剑,始终坚持战斗在审查调查第一线,在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的同时,还多次被点名抽调到上级纪委参加重要案件办理。2020年9月,被抽调至中央纪委参与某留置案,长达7个月在外调查取证,行程近4万公里,他的工作表现得到高度认可,充分展示了新时代优秀青年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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