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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疫情触发最高级别警报,如何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6日 点击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报道 7月23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的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这是自2007年以来世卫组织第7次宣布“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0年1月,世卫组织曾宣布新冠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物安全”这个概念再次进入了公众视野。


  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乃至重塑世界格局的重要力量。当前,传统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安全风险相互叠加,境外生物威胁和内部生物风险交织并存。面对挑战,我国生物安全形势如何?如何加强生物安全建设?记者进行了采访。


  对于本次猴痘疫情,公众应该保持关注但不必恐慌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世卫组织发布的最高级别警报。


  7月23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表示,评估认为,猴痘疫情在全球以及除欧洲外的其他地区为中等风险,在欧洲地区的风险是高风险。猴痘疫情还存在进一步国际传播的明显风险。


  自今年5月起,全球多个国家出现猴痘病例。世卫组织最新报告显示,全球猴痘确诊的病例数已经超过了1.6万例,波及的国家超过了70个,其中绝大部分的病例都来自于以往没有本土流行猴痘的国家。


  近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要求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对我国民众来说,猴痘疫情意味着什么?7月24日,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公众号“华山感染”针对猴痘疫情刊发文章,华山医院感染科副主任医师王新宇在文中指出:“对于普通百姓,大家对于此次的猴痘疫情,既应该保持关注,但也不必恐慌。”他表示,从本次流行的情况来看,目前在非流行区的病死率为零,感染主要集中发生在少部分有特定暴露风险的人群中,建议大家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公众场合做好戴口罩和勤洗手等措施的同时,如有发热或皮疹时,应该及时去正规医院就诊。


  当前,国际社会生物安全形势复杂,特别是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压力持续不断增大。今年1月,世界经济论坛发布2022年《全球风险报告》指出,“传染性疾病”位列未来十年内全球最紧要十大风险的第六位,同时也被认为是全球最主要的短期风险之一。


  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主线,生物安全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


  新冠肺炎疫情之后,人们普遍对生物安全有了感性认识,但对生物安全的具体概念还缺乏清晰的了解。


  什么是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威胁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保障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天津大学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张卫文告诉记者。


  除了人们熟悉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以外,生物安全还有着更加广泛的内涵。例如,区域性物种入侵、动物和植物物种灭绝等,既属于生物安全的范畴,同时也可归于生态安全的范畴。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7月21日更新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显示,长江白鲟已经灭绝。图为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水生生物博物馆内的白鲟标本。(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事实上,生物安全问题长期存在于人类的历史长河中。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打交道的历史,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主线。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近期全球频发的生物安全问题,促使我们深入思考生态文明建设当中应如何构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管控体系。


  没有生物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多国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战略


  如何理解生物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研究员王小理认为,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新兴领域和战略领域,与国家安全的其他领域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传导,是国家安全的核心组成,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具有全域性、交叉性、战略性特点。“可以说,没有生物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结合各自特点,纷纷制定应对生物战、生物恐怖、传染病疫情、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技术谬用等生物安全问题的战略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健全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制机制,积极应对生物安全重大风险,维护生物安全基础不断巩固,生物安全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的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在生物安全领域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


  “根据该法,目前生物安全包括7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二是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三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四是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五是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六是应对微生物耐药;七是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张卫文介绍。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生物安全风险应对,体现大国担当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之下,生物安全领域已成为全球前沿性、突破性、颠覆性科技聚集地和主战场。面对生物安全潜在的风险,应如何守牢我国生物安全防线?


  “例如,新发突发传染病威胁形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其扩散和传播速度日益增强。此外,生物武器和生物恐怖主义现实威胁、颠覆技术发展引发新生物安全威胁、生物安全关键产品装备及重大基础设施等仍相对落后、生物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储备还不足等问题,都亟待解决。”张卫文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和落实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完善生物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同时加大相关财政投入,加快生物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完善生物安全人才培养体系。


  生物安全既关系到国家核心利益,也成为全世界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问题之一。新冠肺炎疫情让人们再次认识到,这是一个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的时代,也是一个局部问题和全球问题彼此转化的时代,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长期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生物安全风险应对。“中国以实际行动帮助挽救了全球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彰显了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真诚愿望。”王小理介绍,我国缔结或参加了包括《日内瓦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条约,积极参与生物科技交流合作、生物安全事件国际救援,参与生物安全国际规则的研究与制定,推动完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此外,我们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推动非洲疾控中心建设、国际合作生物实验室的筹建、发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在国际援助、疫苗使用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主张,体现了大国担当。


  去年7月,在各国政府、科学界的共同努力下,《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正式达成。“这是国际社会推广负责任生物科研的最新成果,它始于中国倡议,属于全世界。中国欢迎所有利益攸关方自愿采纳《天津指南》,共同促进生物科技向着更健康、安全的方向蓬勃发展。”张卫文说。


  王小理建议,未来我国应适时制定推出全球卫生安全或生物安全合作规划、统筹深度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举措,系统优化中国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与国际合作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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